【48812】十大典型事例 - 齐鲁晚报数字报刊
时间: 2024-05-07 04:27:12 | 作者: bob下载官网
被告人楚龙会与被告人郑碧清系夫妻,2011年1月2日上午,经被告人冯金立、冯吉周介绍将自己缺乏两个月的男婴卖给了茌平县的岳某某“抚育”,被告人楚龙会、郑碧清得赃物40000元,被告人冯吉周得赃物11000元,被告人冯金立得赃物9000元。
茌平县公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郑碧清、楚龙会将自己的孩子卖出,片面上具有出卖意图,客观上施行了不合法牟利行为,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被告人冯吉周、冯金立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别离判处郑碧清、楚龙会、冯吉周、冯金立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零六个月不等,罚金4000元至5000元不等。
2010年1月15日晚8时许,被告人李海涛为勒索钱财,将被害人张某(殁年九周岁)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北路的公民广场骗至东昌西路王口桥南运河东沿小花园处,用布腰带勒住张某的脖子致其机械性窒息逝世,并将其尸体用铁丝绑缚砖块抛入王口桥南运河中,后向张某之母索要8万元钱赎金。公安机关接报案后,于同年1月17日将被告人李海涛在其租房处捕获。
王某与张某于2002年成婚,于2004年6月13日生一男孩取名叫小刚(化名),后两边于2007年协议离婚,约好小刚由王某抚育。2010年9月份,王某与李某另行组成家庭,小刚随父及李某一同生活期间,遭到继母李某体罚、饥饿、精力优待。
阳谷县公民法院审理以为,依据张某方举证以及涉案未成年人小刚当庭陈说、证人证言、法医鉴定,可以证明自2010年起与其共同生活人员对其存有体罚、饥饿、精力优待等景象,其抚育联系应当予以改变,并依法由王某付出抚育费用。
2012年3月4日21时许,被告人潘玉良醉酒驾驭轻型卡车,因超速行驶、未按规则躲避行人,将行人王某撞伤致死。交通部门路途交通事端确定书确定,潘玉良负事端的悉数职责。诉讼中王某之妻不承受对方的经济补偿,坚决要求从重赏罚被告人,并自称老公托梦给她要求“杀人者偿命”。假如被告人不被从严惩办,将无法安慰老公的在天之灵。
满某系东昌府区某中学初二一班学生,该校将满某安顿在学生公寓3楼24号宿舍内靠窗的上铺住宿。2012年6月1日13时午睡期间,满某在其住宿的学生公寓3楼掉落,被确诊为双足跟骨骨折、骨盆骨折、左足跖骨骨折、多发软组织危害。
东昌府区公民法院审理以为,满某系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对危害的产生存在比较大的差错。东昌府区某中学提供给满某运用的床铺在靠窗一侧未有防护设备,故其应对满某受伤承当对应的职责。判定满某、东昌府区某中学各自承当75%、25%的职责。
莘县公民法院审理以为,患者在治疗活动中受损,医疗结构及其医务人员有差错的,由医疗机构承当补偿相应的职责,山东省莘县某医院关于和某某的脑性瘫痪存有差错,应补偿和某某医疗费、残疾补偿金等合计60余万元。莘县某医院不服,提起上诉。经本院二审审理过程中掌管调停,两边达到调停协议。
东昌府区公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孟某伙同别人,选用暴力要挟手法,强行劫取别人资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孟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在共同违法中起非必须效果,系从犯,并能自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的违法事实,系自首,对其应予从轻处分。法院结合该社会调查报告,归纳全案案情,对孟某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分金公民币3000元。
2007年7月小张的母亲李某、父亲张某离婚,被上诉人小张由其母亲抚育,其父亲张某一次性付出了抚育费2000元。被上诉人小张因患有甲状腺亢进症、儿童糖尿病,自2007年6月7日至2008年6月29日共花去医疗费11700.09元。李某因本身无力抚育,要求张某付出抚育费及医疗费。
山东省茌平县公民法院审理以为,被告人姜某成心伤害别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成心伤害罪。被告人姜某违法时髦未满十八周岁,且已活跃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减轻处分,以其犯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宣判后,通过回访,姜某申请到茌平法院与信发集团共建的“阳光家乡”承受帮教,法院通过检查后与姜某的法定代理人签订了帮教协议,并于一年后因其体现优异引荐其到信发集团工作,现在已经成为该集团正式职工。